和黃醫藥(中國)有限公司(「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建議,並已獲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採納此政策(「政策」),以確保獲悉及適當處理本公司、其附屬公司及聯屬業務(「本集團」)的高級人員及僱員(統稱「僱員」)及與本集團有業務往來的人士(例如客戶、供應商、債權人及債務人)就本集團業務及營運所表達的投訴及關注。
本公司承諾達致並維持最高度開放性、廉潔及問責性之水平。
本政策的目的是就會計、內部會計控制及審計事宜以及非法或不道德事宜由僱員及第三方提出的投訴或關注而確立保密接獲、保留及處理的程序。
所有現有僱員及所有新僱員在加入本集團時將獲通知本政策。
本政策適用於本集團全體僱員及第三方。
儘管本公司無法詳列所有構成不當行為、失當行為或不良行為之活動,然而本政策擬涵蓋可能會對本集團有影響之嚴重問題,而該等嚴重問題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項:
在作出舉報時,舉報人士或實體(「舉報者」)應審慎確保資料之準確性。
舉報者根據本政策作出真實及適當舉報,將獲得保障免受任何不公平解僱、受害或未經授權之紀律處分,即使有關舉報其後被證實為誤報或並無獲得證實。凡對真實舉報者作出騷擾或迫害之行動會被視為嚴重行為失當,一經證實,可能導致被解僱。
下文載列將就(i)僱員向本公司作出投訴或提出關注,及(ii)本公司處理所接獲投訴,而設立的機制。
4.1. 作出舉報
4.2. 調查
在每次審核委員會會議或審核委員會要求的其他時間,集團管理服務部總經理將向審核委員會報告自上一次狀況報告以來所接獲的投訴、所有待作出調查的狀況,以及自上一次狀況報告以來所有已終止或完成調查的解決方案及結果。每份狀況報告的副本亦將提供予主席、首席執行官及公司秘書。
所有舉報均予以保密。除獲得舉報者同意或在以下情況下,否則舉報者的身份不會被洩露:
為免影響調查及任何跟進行動,舉報者亦須將與舉報有關之所有資料保密,包括其已作出舉報之事實、事件性質、牽涉各方之身份以及本公司在處理舉報過程中與舉報者分享之任何其他資料。
倘舉報者帶有惡意、以欺詐手段、別有用心或為謀取私利而作出虛假舉報,本公司保留拒絕調查或中止調查之權利,並對舉報者(僱員或第三方)採取適當行動以追討因有關虛假舉報而招致之任何費用、損失或損害。僱員亦可能面臨紀律處分,包括在適當情況下被解僱。
所有接獲舉報之不當行為、失當行為及不良行為之記錄(包括任何調查結果)將由相關各方根據第4段在進行調查及任何可能跟進行動所需期間內保存。
本政策應與倫敦證券交易所AIM市場、納斯達克股票市場、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或任何其他監管機構可能不時就本政策所規管的事宜規定或頒佈的任何相關法律、法規、規則、指令或指引一併閱讀並予以遵守。如本文所載的任何政策與倫敦證券交易所AIM市場、納斯達克股票市場、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或任何其他監管機構規定的任何相關法律、法規、規則、指令或指引(或其任何部分)不一致或相衝突時,該等不一致或衝突應以後者所規定的為準。
審核委員會須監察本政策之實施、監督及執行。審核委員會將按需要不時審閱本政策,以確保其持續遵守適用法律及上市標準(如有)以及其有效性。
本政策的所有修訂必須獲審核委員會批准並由董事會採納。
本政策於本公司網站刊載。
董事會於2007年3月21日採納
並於2013年7月29日、2016年3月17日、2017年3月10日及2023年2月24日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