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sdaq:US$18.56 (+0.55) | HKEX:HK$29.05 (+0.55) | AIM:£2.92 (+0.08)
主要股東

和黃醫藥共發行871,359,720股普通股。 於納斯達克上市的每股美國存託股份(ADS)相當於五股普通股。

僅作說明:如果轉換所有普通股, 則相當於174,271,944股納斯達克交易的ADS。

就和黃醫藥而言,其已發行股本中約39.61%並非由公眾持有,而是由和黃醫藥的董事、高級行政人員及長江和記實業有限公司持有。長江和記實業有限公司為和黃醫藥主要股東。

和黃醫藥股本中之主要和重大權益的披露受 (i) 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U.K. 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披露指引及透明度規則(Disclosure Rules and Transparency Rules)第5章條文規定(已被納入本公司的組織章程細則);(ii) 美國 1934 年證券交易法的約束;以及 (iii) 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

就和黃醫藥所知,持有和黃醫藥已發行股本之3% 或以上的股東及其董事的權益載於下表。

最後更新時間:2024年6月17日

主要股東

股東 持有股份╱擁有權益之股份數目 所佔已發行股本的概約百分比
長江和記實業有限公司 (1) 332,574,650 38.17%
M&G Plc (2) 43,173,457 4.96%
CA Fern Parent (3) 40,847,500 4.69%
附註:
上表根據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公開披露,列出了和黃醫藥所知悉的某些股東的權益。包括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V 部第 2 及第 3 分部的條文須向本公司披露,或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336 條須記錄於本公司存置的登記冊內,或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V 部須通知本公司及香港交易所的本公司股份或相關股份的權益及淡倉。有關各主要股東的權益身份詳情,請參閱 《2023 年年度報告》中的「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須予披露之股東權益與淡倉」一節。上表僅包括好倉,不包括淡倉和借出資金。
上表不包括Deutsche Bank Aktiengesellschaft的權益,其中包括作為公司ADS存託機構的Deutsche Bank Trust Company Americas的權益。
1) 詳情請參見 《2023 年年度報告》。截至 2021 年 7 月 15 日,已於 2021 年 7 月 19 日通過提交給香港聯交所的披露表格 2 進行了通知。
2) 截至 2023 年 11 月 2 日,已於 2023 年 11 月 3 日通過提交給香港聯交所的披露表格 2 進行了通知。 M&G Plc 通過其若干子公司間接持有合計 44,433,217 股普通股(好倉)。
3) CA Fern Parent由若干實體全資擁有,這些實體通過其控制的關聯公司(包括各自的普通合夥人)最終由The Carlyle Group Inc.,(直接或間接)控制,但The Carlyle Group Inc.在本公司的相關證券中沒有實益權益。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通過 2021 年 7 月 2 日在 AIM 提交的披露表 TR-1 通知。

董事

董事 持有股份╱相關股份數目 所佔已發行股本的概約百分比
蘇慰國 8,162,525 0.94%
鄭澤鋒 2,695,625 0.31%
施熙德 1,200,000 0.14%
艾樂德 150,660 0.02%
莫樹錦 136,705 0.02%
卡博樂 108,925 0.01%
蓆紀倫 86,695 0.01%
言思雅 16,000 0.002%
楊凌 0 0%
(總計: 12,557,135)
附註:
截至 2024 年5 月20 日。包括本公司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 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 部)之股份、相關股份及債券中擁有,已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7及第8分部知會本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之權益及淡倉(包括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之該等條文本公司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被視為或當作持有之權益及淡倉),或已在本公司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 條規定備存之      登記冊中記錄,或根據本公司採納之董事進行股份買賣的守則(「股份買賣守則」)知會本公司及香港交易所之權益及淡倉。關於每位董事的身份和利益性質,請參閱《2023 年年度報告》中的「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於股份、相關股份及債券之權益與淡倉」一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