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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董事会于2014年7月17日采纳,并于2020年12月11日修订。

I. 目标

本政策列载和黄医药(中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达致成员多元化之方针。

II. 政策声明及可计量目标

本公司确认董事会具备切合本公司策略的均衡才能组合、经验、专业知识及多元化视野所带来的裨益。本公司相信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可增强决策能力,因而提高董事会于达致可持续业务营运及提升股东价值的整体效益。

本公司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各方面所带来的裨益,包括性别、年龄、文化、种族、教育背景、专业经验以及达致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可能不时相关之其他因素。

经考虑本公司之企业策略,董事会的委任乃根据所甄选候选人具备的优点与特点,可为董事会带来与其他董事互补并提升董事会的整体能力、经验与观点作出考虑。

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检讨董事会之架构、规模、多元化概况及才能组合、甄选个人获提名为董事、检讨董事的继任计划并就此等事宜向董事会作出建议以供批准。为此,本公司意识到在适当层面须具备适当的招聘、甄选及培训计划,从而就董事会职位物色及预备合适人才。

股东透过本公司股东大会举行前刊发的公告及通函,得悉每名获委任或重选加入董事会的候选人之详尽资料。

本公司每年于其企业管治报告内汇报董事会的组成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概况。

III. 检讨及监察

提名委員會不時檢討本政策及監察其實施情況,以確保本政策行之有效,並就所需的任何修訂向董事會作出建議以供批准。

IV. 披露及公布

本政策于本公司网站登载以供公众查阅。

本政策概要及本公司就实施本政策而制定的可计量目标及达致该等目标的进度,将每年于本公司之企业管治报告内披露。